将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38周岁(含)以下,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和岗位需要,对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、退役军人、符合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的急需紧缺人才,年龄放宽至40周岁或再作适当放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