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广西某县委组织部工作多年,科级干部王志(化名)几次遇到令组织部门为难的“调人”需求:县委书记、县长到任不久,就想把原工作地的旧部调来。
他的印象中,只要“一把手”起了这个念头,组织部门即便觉得不妥,也常选择沉默,很难说“不”。
不过,广西壮族自治区已着手对“一把手”调人进行限制。2026年6月,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《党建研究》发表的一篇文章中明确提出:对“一把手”从出生地、成长地、工作地(简称“三地”)调人,从严审核、审批。
被纳入严审的,正是这类夹在正常干部流动与用“自己人”之间的灰色地带:领导干部虽未在成长地任职,却可能通过从“三地”调入熟人,换一条路径进入新的权力场。
西南某地一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注意到,广西此次将从严审核的范围突破了“成长地”,而是并列提出“三地”。党内法规所称“成长地”,通常指本人接受中小学教育或者最初参加工作时间较长的县(市),该副部长认为提出“三地”,“是把范围细化、拓展了”。
